小S | 6th Jul 2007, 11:46 AM |
wind | (586 Read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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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一番努力,終於成功轉工了,依然是轉到有銀行背景的公司呢!但那公司的合約有一條款就讓我很不滿了!「不可作兼職」?唏!每月給我二、三萬工資嗎?不可作兼職的!又不是賣身,下班了就是我的私人時間嘛!所以,我依舊無視那條款的存在。要我放棄晚上的工作?呵!難了啊!真不明白為何會有這樣的條款呢!很霸道唷!又不是古時候的賣身小奴婢,下班了就是下班了嘛!覺得現在社會難找工作嗎?還是因為一些需要負起全家生活擔子的員工好欺負?
真不公平啊!
下星期才上工,很多很多的未知‥希望不會又遇到衰人了吧!